【报名进行中】[安徽建工建工三建]建工三建第一建筑公司合肥智慧产业园 B 区二期施工总承包毛石、碎石材料标段1采购公告
- 【信息时间: 2025-06-26 15:49:34】
- 【发布单位: 安徽建工建工三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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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建工集团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办法》、《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合肥智慧产业园B区二期项目毛石、碎石材料招标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各投标单位按要求进行报价。同等条件下选择合理低价中标 。本报价表经报价单位盖章后生效。
一、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合肥智慧产业园B区二期项目毛石、碎石材料
招标编号:ACEG-202506980001
项目地址:合肥智慧产业园B区二期施工总承包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新站区学府路与相山路交口,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8.4万㎡,地下总建筑面积约0.92万㎡,主要业态有:多层(4层)、小高层(8/10/11层)、普通地下室、人防地下室、下沉广场等。
二、报价单位资格:
1、投标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基本户信息。
2、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3、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样本内的所有要求。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中有被执行人案件信息的; (2)在“建工集团黑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
三、询价文件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租赁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 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2、计划工期: 720 日历天 ,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算;
3、招标文件费用 100 元/份(不退);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元)。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5、履约保证金5000元;提交时限:合同签订前;无息返还时间:项目竣工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
6、招标控制价(含税):374629.70元,税率:3%(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7、本询价表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废标处理);附件上传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如不上传按废标处理)
8、报价包含费用:1、货到现场按照招标人指定地点卸货。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需求计划(包括书面或电话通知)后,需在24小时内将货物运至现场,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供货,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暂定货款支付,中标人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责任。 2、材料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应符合甲方相关采购招标文件的要求,不符合材料验收规范的材料,不予进场。所有子目名称、规格型号以备注为准! 3、单价一次性包死, 合同期内不随市场变化而变化。 4、若因建设单位原因暂停施工,乙方以合同单价进行结算,不予索赔。 5、若项目长时间搁置未开工,甲方有权无责取消合同.;
9、验收标准:合格;
10、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11、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1)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15%以内或增加超过15%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10%时,执行原合同单价;(2)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15%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10%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①超过15%~2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1%)②超过25%~3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2%)③超过35%~4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3%)④超过45%~5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4%)以此类推。式中:P0-原合同单价;P1-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
12、其它要求:1、采购清单报价为价税分离,报价中已经包括材料生产前准备、生产、包装、运输至甲方工地(含一切运费、甲方工地的卸车至指定地点)、保护、装卸、存储、成品保护、各项实验检验费、保险费、验收费、劳保基金、安全措施、技术指导支持、使用培训、质保期服务以及与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在合同执行期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以上报价不论任何情况不予调整。 2、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材料的规格和功能配置等可能存在小幅变更,这些变更将在原有的要求之内(包括技术参数、功能、材质等),其单价不作调整。 3、采购清单中的数量为暂定量,甲方有权按施工图纸及项目现场实际需要,单方书面要求增减采购量,无论采购量增或减,其单价以本合同采购清单为准。 4、采购清单数量为合同交货总量,如需分批交货,则每批交货数量以甲方书面、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5、近一年内无主管部门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罚或通报(包括不限于网站、工作群、公开会议通报),如有通报投标无效;若招标人资金紧张无法按照合同节点付款时,中标人不得以未付款停止供货,愿意保质保量的按照项目部要求的时间节点供货; 中标方如不能按照招标方所通知的时间供货,或者逾期交货,耽误招标方生产使用,应承担招标方本次所支付的所有费用并扣除当次货款20%的工程款;若中标单位连续三次未能按招标方所通知的时间供货,招标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按照已结算量的60%进行最终结算,并同时列入“安徽建工集团黑名单”。。
13、其他事项:1、中标单位须接受大于中标金额的 15%的房产。(1)、与中标单位为同一主体的累计合同额达到200万元时需在当期签订合同中加入抵房条款,抵房金额不低于累计合同额的15%;(2)、中标单位在本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签订抵房协议,并办理网签及过户相关手续。(3)、中标单位所抵的房产金额不占用本合同支付比例,抵房达到一定数后,将优先考虑申报优秀供应商,并享受优秀供应商的相关权利。
14、其他各项要求详见附件1(询价单)、样板合同。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7月4日8时30分前登陆安徽建工集团集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提示:报价前请提前完成供应商注册),在线上进行报价;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2025年7月4日8时30分前进行网上报价,上传询价资料(未在电子化招采平台线上填写报价,或未上传盖章的询价单扫描件的报价均无效。投标人集采系统报价与盖章询价表报价必须一致,否则按低价进行评审,请投标人慎重填写)。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付款类型:①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付款方式包括银行转账及金融工具。金融工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融资工具(比如银行保理等金融机构保理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支付时,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用,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
②结算及付款方式:1、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参照公司供应链等方式支付,均不计利息
采用银行转账、票据、安信等其中任一或组合方式支付(或参考公司供应链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利息。甲乙双方按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双方确认的当月供应量进行结算,根据现场实际进度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75%;竣工验收完成,三个月内付至结算工程量85%,剩余已结算货款在项目竣工结算并审计完成,半年内付至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六个月内,无息支付。;
七、黑名单管理
7.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7.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29号 。
联系人:陆亚军,电话:15856984017。
2、招标部门:安徽建工三建招标中心。
地址: 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院内13栋3楼招标中心(办公室) 。
招标咨询联系人:李工,电话:0551-62878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