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进行中】[安徽建工建工商贸物流]建工商贸物流机关智慧物流平台建工路港怀远至凤台高速公路淮南段路基施工03标段小构运输服务标段1采购公告
- 【信息时间: 2025-08-13 16:45:52】
- 【发布单位: 安徽建工建工商贸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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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建工现代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我公司建工路港怀远至凤台高速公路淮南段路基施工03标段小构运输服务进行公开询价。
一、工程名称及采购范围
1、招标编号: ACEG-202508524001001 。
2、工程名称及询价内容:小构运输,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
3、标段划分:分为 1 标段,拟选择 1 个中标人。
3、地点: 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
4、招标内容:小构运输,由S20长丰至固始高速公路霍邱至皖豫界段工程03标项目运输至怀远至凤台高速公路淮南段路基施工03标段施工现场。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1、法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及一般纳税人资格。
2、资质、证书类要求:/
2、类似业绩要求:/
3、(其他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否则投标无效,附网站截图作为证明;(2)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施工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否则投标无效;(3)未被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安徽建工下属子分公司限制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5、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合同范本内的所有要求;
6、询价截止后中标单位,如不能按招标人询价文件内的要求进行履约,将纳入安徽建工集团黑名单进行处罚。
7、按有效报价从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遇相同报价的,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单位,报名时间靠前的报价单位中标。
8、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参加同一标段(包)或者未划分标段(包)投标的,其投标均无效,同时纳入安徽建工“黑名单管理”。(注:控股关系认定,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自行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cg.aceg.com.cn/)投标人端下载询价文件。
2)、未注册供应商及终审未通过的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的注册资料上传及审核工作,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具体注册流程可以登陆http://cg.aceg.com.cn/TPBidder/memberLogin查阅。
四、报价方式
报价方式采用电子化招采平台线上报价,无需现场递交报价单。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在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报名并下载询价文件。
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8月19日 10 时,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在电子化招采平台线上填写报价(线上“导入报价清单后,请务必点击”提交报价“按钮,否则报价无效),并将“投标文件及询价报价单”签字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系统内,截止日期后无法线上报价及上传报价单(注:询价报价单与系统线上报价需保持一致,不一致时以低价为准,截止时间前可修改)(未在电子化招采平台线上填写报价的或未上传签字盖章的报价单扫描件的报价均无效、未按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盖章上传的均无效)。
五、其他
1、其他各项要求以系统内附件“建工路港怀远至凤台高速公路淮南段路基施工03标段小构运输服务询价文件”为准。
2、若招标人的货源地发生变化或者其他因素影响,招标人有权调整运输合同量、合同执行时间以及终止合同的权利,投标人需要充分考虑此类因素并接受对应风险,对此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补偿与相关责任。
3、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开展相关物流运输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承运车辆及驾驶员信息在招标人运输管理系统上传、接受线上派单与接单、运输轨迹查询、运输提单(回单)在招标人运输管理系统上传等工作,接受招标人提供的运输管理及信息技术服务。
六、黑名单管理
纳入“黑名单”的单位,期间不得参加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所属单位)所有投标活动。“黑名单”期满后,合同或业务承办部门按照“黑名单”认定流程进行报批,认为整改合格的,移出“黑名单”。
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投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投标后恶意放弃投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3.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七、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前交纳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5% 交纳;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鲁工 联系电话:19355152469;
胡工 联系电话:18605655830
项目部联系人:束工 联系电话:19355151010;
招采中心: 白女士, 联系电话:0551-6618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