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进行中】[安徽建工建工三建]建工三建第一建筑公司BH202212地块总承包(EPC)工程电视线、电话线、网线材料采购标段1采购公告
- 【信息时间: 2025-08-13 17:16:08】
- 【发布单位: 安徽建工建工三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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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询价函
根据《安徽建工集团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办法》、《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BH202212地块总承包(EPC)工程电视线、电话线、网线材料采购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各投标单位按要求进行报价。同等条件下选择合理低价中标 。
一、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BH202212地块总承包(EPC)工程电视线、电话线、网线材料采购
招标编号:ACEG-202508458001
项目地址:总建筑面积约6.73万平方米。包含五栋住宅楼(17层-26层)及相关配套用房。本工程有装配式技术要求,装配率不低于30%(装配率认证需符合合肥市现行文件),本工程含深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一级)。
二、报价单位资格:
1、公司合法注册,需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2、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本询价采购文件中所有要求。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中有被执行人案件信息的;(2)在“建工集团黑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3、投标人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如有不良信用记录,按无效标处理;被我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
三、询价文件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
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025//8/30-2025/12/1,日历天62天,过程中,若由于乙方供货不及时导致工程进度滞后(工程进度按照甲方指定的合理进度计划),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合同价款的4%作为工期罚款(每滞后一天罚款5000元,罚款上限合同价款的4%)。;
3、招标文件费用 100 元/份(不退);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元)。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
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2000元;提交时限:合同签订前;无息返还时间:合同完成后。
6、招标控制价(含税):93620.50元,税率:13%(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7、报价包含费用:1、招标采购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项目实际发生数量为准,不得因实际数量与询价数量有偏差要求变更价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符合或优于设计图纸及国家相关等要求。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项目。2、按实际到场数量结算,材料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破损,若有不合格产品,中标人无条件更换。 乙方将材料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应及时向甲方申请办理验收手续,由材料员现场签字验收,材料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破损,最终结算以材料员单据为准。
8、验收标准:合格,满足国标要求;
9、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10、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1)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15%以内或增加超过15%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10%时,执行原合同单价;(2)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15%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10%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①超过15%~2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1%)②超过25%~3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2%)③超过35%~4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3%)④超过45%~5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4%)以此类推。式中:P0-原合同单价;P1-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
11、其它要求:1.材料进场后如发现材料的质量规格,不符合项目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合格的产品材料,并自行承担此间发生的所有费用。 2.乙方材料进场时应提供该批次材料的检测合格报告,送至项目技术室资料管理处归档。 3.乙方应无条件配合项目进行材料检测工作,如出现材料检测不合格问题,二次检测费由乙方支付,如出现二次以上重复不合格问题项目应对乙方进行不少于2000元每次的罚款,如有不配合现象项目部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4、现场第三方检测单位抽样需满足要求 5、材料进场需按照项目要求,码放整齐。。
12、其他事项:所供的材料必须符合项目部的质量要求,中标后需提前报送样品,样品必须经项目部及建设单位确认(国标)。每一批次材料到场后需经现场第三方检测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所有材料到现场三巡随机抽检,投标人所投材料需满足国标要求,包抽检,若样品达不到工程设计标准(国标),供应商需更换样品直至项目部及建设单位同意,期间所有费用自行考虑在报价内,且材料将现场抽样送符合要求的检测单位检测,出具质检报告,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样本内的所有要求。2、投标人必须确保中标后7日内向现场提供满足品牌要求的合格样品,否则按照滞后一天罚款5000元进行处罚,滞后五天,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品牌要求:天诚、帝一、帝华、上诚、普天。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8月20日8时30分前登陆安徽建工集团集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提示:报价前请提前完成供应商注册),在线上进行报价;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2025年8月20日8时30分前进行网上报价,在电子化招采平台录入清单报价即可,不需要上传其它资料。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付款类型:①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付款方式包括银行转账及金融工具。金融工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融资工具(比如银行保理等金融机构保理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支付时,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用,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
②结算及付款方式:工程量为暂估工程量,按实际供货进行结算。
1、按月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0%;合同履约完成后的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5%,尾款项目竣工决算定案完成后1年内无息付清。2、采用银行转账或供应链支付(含保理安信业务、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产品等供应链融资工具),均不计利息。3、乙方在每次申请付款前,应根据双方结算金额全额开具发票,如不能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七、黑名单管理:若投标人发生以下任一种情况,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7.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29号 。
联系人:李家俊,电话:15375271281。
2、招标部门:安徽建工三建招标中心。
地址: 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院内13栋3楼招标中心(办公室) 。
招标咨询联系人:丁工,电话:0551-62878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