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进行中】[安徽建工建工三建]建工三建市政园林公司安徽建工BH202402地块基坑支护工程钢支撑工程标段1采购公告

  • 【信息时间: 2025-08-13 17:07:24】
  • 【发布单位: 安徽建工建工三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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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询价函

根据《安徽建工集团工程分发包办法》、《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安徽建工BH202402地块基坑支护工程钢支撑工程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安徽建工BH202402地块基坑支护工程钢支撑工程

2、项目编号ACEG-202508510001

3、项目地点:安徽建工BH202402地块基坑支护工程,总建筑面积约7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1万㎡,地下建筑面积约1.9万㎡;主要业态有:32层独立办公塔楼 4层附属裙楼、3层地下室、配套用房。本次招标内容为钢支撑专业分包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投标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信息)。

2、资质证书要求: 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类似业绩要求:近1年(自2024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具备1项80万及以上类似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每份合同需附至少一次对应的转账记录或合同发票)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4、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5、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样本内的所有要求。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中有被执行人案件信息的; (2)在“建工集团黑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

6、被我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

7、 装配式型钢支撑预应力施加属于专利技术,投标单位需提供图纸所要求的预应力施加技术或设备的专利授权。节点要求符合图集-皖2020GT501《装配式H型钢基坑水平内支撑标准设计》。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须盖章上传)(网址:cg.aceg.com.cn),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2、控制价:1879931.02元(税率为9%),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3、招标文件费用 100 /份(不退);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算。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6、本询价表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废标处理);附件上传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专利授权、附件中的组价表如不上传按废标处理)。

    7、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8、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1)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15%以内或增加超过15%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10%时,执行原合同单价;(2)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15%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10%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①超过15%~2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1%)②超过25%~3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2%)③超过35%~4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3%)④超过45%~5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4%)以此类推。式中:P0-原合同单价;P1-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

9、履约保证金:1)数额:合同总价的 3 %

2)提交时限:合同签订前两周内

3)返还时间:钢支撑工程完工并决算后三个月内无息返还账户信息:

 

10、其他要求:不同投标人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进行投标等异常情形的,按无效标处理,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1、其他事项:1、以上所有单项工程量以现有图纸暂定,实际施工过程中以甲方下达的施工指令为准,甲方有权要求增减或取消部分工作内容,乙方不得以工程量增减或取消为由要求调价;

2、本项目钢支撑施工计划为:60天(均以甲方下达施工指令开始计时),所需施工机械、材料乙方自行考虑,对于甲方工期临时调整,乙方无条件增加机械配合甲方进度要求,乙方自行考虑所有费用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得以增加机械或机械窝工等为由,要求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3、乙方需充分了解设计图纸、均按照施工图中配备钢支撑施工所需材料及配件,涉及后期因土建结构施工导致钢支撑需切割拆除而无法回收,乙方不得以钢支撑损坏为由索赔,费用含在综合单价内;

4、现场临时用电,甲方提供电源,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配备所有临电需要的配电箱、电缆等,费用含在综合单价内;

5、基坑支护施工甲方只提供钢筋、混凝土、水泥、砂、石子,其他所有为完成施工内容所需的辅助材料和人工机械及人员配合检测由乙方负责,所有材料卸货、取样、保管及成品保护由乙方负责,如有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6、综合单价已包含测量放线(乙方自带测量放线仪器及人员)、检测配合、桩头凿除随基槽开挖进度及时配合等,乙方不得拒绝配合工作;

7、现场食宿自理,报价综合考虑;

8、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应考虑配合招标人、监理人做好日常检查所产生的费用及配合分项工程验收费用、为确保实现招标人现场要求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所发生增加的费用。

9、挖机、吊车等机械设备配合费用乙方自理 ;

10、不得安排体弱、超龄等工人进场,所有工人在进场前由乙方负责购买工伤等相关保险;

11、特殊工种进场必须人证合一才能上岗,禁止弄虚作假,禁止无证、过期、人证不符上岗施工;

12、乙方自行踏勘现场,需充分了解设计图纸、地勘报告、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机械配置,现场更换机械设备不另计费用,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质量问题、进出场费用乙方承担;

13、中标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驻项目现场,中标后必须配备劳务管理人员负责工人合同签订、三级教育、实名制管理等相关工作,委托的班组长、班组人员必须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技术等交底、教育、每周例会、安全晨会,若缺席,扣除违约金200元/人/次。如发生工伤事务由中标单位全权负责; 现场有工人作业时,乙方不得少于2名现场管理人员(其中1名为专职安全员)参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质量、进度满足项目要求。

14、装配式型钢支撑预应力施加属于专利技术,投标单位需提供图纸所要求的预应力施加技术或设备的专利授权。节点要求符合图集-皖2020GT501《装配式H型钢基坑水平内支撑标准设计》。

15、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1)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15%以内或增加超过15%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10%时,执行原合同单价;(2)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15%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10%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①超过15%~2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1%)②超过25%~3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2%)③超过35%~4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3%)④超过45%~5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4%)以此类推。式中:P0-原合同单价;P1-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

16、乙方提供9%增值专用发票;

17、付款方:按月支付,经监理、发包人等审核确认的完成工程量的 76%;基坑工程验收合格付款至已完工程量的85%;完成决算最终定稿后付至工程决算款的97%,余下3%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金:基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招标人满两年支付结算款3%(无息支付)(若有扣除,以扣除之后的金额为基数),在无质量问题争议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18、未尽事宜,详见设计图纸、相关文件及规范;

19、本次询价暂不抵房,年度合同总额(多个合同额累计)达到200万,需按累计不低于累计合同额15%抵扣公司的房产或工抵房,进行网签过户。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8月19日9时0分

五、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2025年8月19日9时0分前进行网上报价,上传询价资料(未在电子化招采平台线上填写报价,或未上传盖章的询价单扫描件的报价均无效投标人集采系统报价与盖章询价表报价必须一致否则按低价进行评审,请投标人慎重填写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类型: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付款方式包括银行转账及金融工具。金融工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融资工具(比如银行保理等金融机构保理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支付时,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用,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付款前需提供等额结算专用发票。

2、结算及付款方式:1)付款类型:在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或其他商业模式支付。付款以商业模式支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

2)采用实名制考勤,农民工专户发放、银行转账或其他商业方式支付。付款以商业方式支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付款前需乙方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

 

按月支付经监理、发包人等审核确认的完成工程量的76%;钢支撑工程验收合格付款至已完工程量的85%;完成决算最终定稿后付至工程决算款的97%,余下3%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金:基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招标人满两年支付结算款3%(无息支付)(若有扣除,以扣除之后的金额为基数),在无质量问题争议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七、黑名单管理:若投标人发生以下任一种情况,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7.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29号  

联系人:蔡工,电话:18755200871

2、招标部门:安徽建工三建招标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安徽建工新科技园蜀山园区 C 栋 1411室 

招标咨询联系人:丁工,电话:0551-62878363